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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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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局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工作目标明确,推进举措有力,取得成效明显。一是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宏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少数民族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三是局主要负责同志从自身做起,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2023,局党组扩大会办公会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气象法》、《国家安全法》、《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共4次,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宏同志专题党课讲解依法行政工作1次,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我局成立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数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落实法治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年初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制订《市民宗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和《市民宗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由分管同志报告法治建设开展情况和市创建办有关要求,及时部署法治建设阶段性任务。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安排部署,推动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细化和明确了各科(室)法治工作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初制定了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年党组中心组举办学法活动4次。坚持集中学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工作的论述、宪法、民法典及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了机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多次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二是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按照宣讲计划,4月份,在全市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民族宗教干部法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并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形成遇事用法的氛围。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宏根据工作计划,到有关县(市、区)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讲座9次。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5月份,积极响应市委全面依法治事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号召,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11,举办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培训班一期,邀请局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系统讲解,以案说法,梳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培训班结束后,对全体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平均成绩91.5分。12月份,按照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鹰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中,现场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提问;设立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

强化具体措施,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市民宗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宗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民宗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有关配套文件,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明确权责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共22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4项。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将法定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执法科室、执法岗位,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工作。这是今年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依法治市办的要求,认真梳理我局2020年以来法治建设开展情况,并按照考核有关指标体系整理形成资料汇编。10月份,市考核组在对我局的考核中对该项工作给予较高评价。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问题的线索。召开研判会通过梳理,确定我局需整改的问题1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督促有关执法科室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汇编成册,印发到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手中,形成了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四是做好联系法律顾问工作。认真开展法律顾问2022年度的考核和2023年度聘任等项工作。局法律顾问在代理我局香山寺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有关合同拟定审查、为有关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自查工作。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将省民宗委有关宗教方面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转发各县(市、区),并要求严格落实。按时向领导小组报送了自查报告。六是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了普法依法行政“一把手访谈”工作;完成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调解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完成了《市民宗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编制工作;完成了“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调研工作;完成了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年审工作;完成了行政执法公示栏目的设置和有关事项的公示工作;完成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了基层宗教联合执法工作情况收集和总结等。

(四)履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职能。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月”活动。市级层面制作专题展板巡回展示,同时指导各县(市、区)面向各族群众、各个领域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推动各族群众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坚定“五个认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活动。通过对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的宣传,引导各族群众认识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是指导叶县马庄回族乡、郏县姚庄回族乡、新华区幸福街社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示范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读本会同市委统战部在市委党校举办新时代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1期。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党政干部、乡村“两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全员培训,参训人员6000余人次。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共展出各类宣传版面873块、横幅3456条,向宾馆、酒店、出租屋、文印店、农家乐、宗教场所及社会面发放张贴“明白纸”“告知书”“宣传册”15.82万份。

三是推进清真食品管理规范化。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节前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对节日期间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市场调研指导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县(市、区)民宗局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从清真食品生产、流通各个领域严格执法,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清真食品规范化管理,确保清真食品健康有序发展。完成省、市两级2022年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我单位负责的领域(清真食品管理)被省级考核单位评为满分;

四是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安全管理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山西吕凉等地火灾事故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市性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48次,整改隐患832处强化风险管控各宗教节日活动,制定专工作方案,落实安全和防恐措施。针对天主教“圣母月”敏感时段,组织相关县区认真做好稳控工作,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向,避免发生跨地区朝圣。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会同公安部门查处非法宗教活动9起,行政拘留8人,批评教育信教群众216人。开展互联网宗教事务专项治理关停我市未取得服务主体资格主体账号16个。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缺乏行政执法案件。由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敏感性,目前整个民宗系统处理的执法案件极少,2023年,市民宗局无一起行政执法案件。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因此也缺少行政执法方面的实践锻炼,机关在开展案卷评查方面就更无的可矢。二是民族宗教界人士法治意识有待加强。虽然近几年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和素养有了较大提升,但与现实要求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仍然有部分民族宗教界人士不懂法、不守法以及不会用法,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时并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

(二)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在机关内部,坚持集中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每年年底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测试。在法治宣传上,充分利于各种时机和载体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责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督促有关执法科室从行政检查事项入手,加强执法办案技巧锻炼。争取年内在民族、宗教方面各形成1—2个完整的执法卷宗,促进市民宗局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聚焦“十一个坚持”,结合委(局)法治实践,抓好全员学法,提高委(局)同志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明年4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筑牢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促进法治宣传工作提质扩面。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思想认识,加强执法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谁执法谁普法”、“三项制度”责任贯彻落实,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化水平。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切实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进程。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