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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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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委(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市级各宗教团体、香山普门禅寺、中心清真寺:

按照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培训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717)要求,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制定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6月15日

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为全面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升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按照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培训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717)要求,结合我市宗教界的实际,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不断增强和深化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宗教工作日常管理范畴。通过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模式,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素质,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培训实施

此次培训,采取分级分批培训的方式,市民宗委负责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培训;市级各宗教团体负责组织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培训;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场所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邀请辖区内消防部门派员提供服务指导。

三、培训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消防工作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3.宗教活动场所火灾危险性;

4.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自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5.初起火灾处置及人员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6.消防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7.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8.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

9.“户籍化”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0.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

11.灭火疏散逃生演练、防火灭火基本常识等。

四、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培训,是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主动“带跑”,责任上肩,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的培训计划,切实把此次培训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级各宗教团体、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要于6月30日前向市民宗委上报培训活动方案和培训计划,于9月1日前上报整体活动工作台账和总结。

(二)严密组织,确保质量。要针对当前总结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突破监管管理的瓶颈出发,精心筹划,认真授课,坚持“紧贴实际,简单实用”的原则,通过消防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的培训,致力于建设“职责明晰、业务熟练、素质过硬、责任落实”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通过这次培训活动,认真总结梳理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切实做到以培训强素质、以培训促管理。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和各级宗教团体要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内容,统筹安排。培训工作要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相结合,把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平民宗201610)、《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平民宗201656)文件精神列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培训促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四)严格追究、狠抓落实。县(市、区)要把培训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确保工作成效。要建立健全培训台账,详细注明培训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基本情况,存档备查。市民宗委将把此次培训列入宗教工作年度考核和阶段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