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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 《平顶山市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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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

《平顶山市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委(局)、新城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市级宗教团体、香山寺、中心清真寺:

   现将《平顶山市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19日


平顶山市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夏季

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全面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7〕12号)安排,结合行业特点,特制定平顶山市民族宗教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及民族宗教领域特点和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坚持整体防控,全面排查,深入整治火灾隐患,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全年消防安全,努力实现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年无较大以上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民宗委成立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配合公安消防安全部门,指导、协调和检查民族宗教领域的火灾防控工作。

组  长:冯中涛  市民宗委主任

副组长:白鹏飞  市民宗委副主任

        黄联星  市民宗委副主任

        李广华  市民宗委副调研员

成  员:马彦西   市民宗委宗教科科长

          李马宝   市民宗委办公室主任

       马国旗   市民宗委民族科科长

       耿永忠   市民宗委政法科科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联星副主任兼任,李马宝、马国旗、马彦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由民族科、宗教科督促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民宗委(局)要成立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教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单位、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指导各地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三个一”(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火灾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实现“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二)夏季消防检查督查阶段(6月上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委机关和委属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消防联合执法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消除隐患。7至9月,市民宗委将联合市消防支队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督查,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要提前部署、积极配合。

   督查分组情况(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组

  组  长:白鹏飞(市民宗委副主任)

   成  员:李怀甫(纪检监察室主任)、赵慧洋(民族科副科长)  

   督查单位:叶县、郏县、湛河区、卫东区

   第二组

   组  长:黄联星(市民宗委副主任)

   成  员:李马宝(办公室主任)、孙胜久(宗教科副科长)

   督查单位:鲁山县、宝丰县、新华区、石龙区

   第三组

   组  长:李广华(市民宗委副调研员)

   成  员:马彦西(宗教科科长)、耿永忠(政法科科长)

   督查单位:舞钢市、高新区、新城区

 (三)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10日内)。认真对2017年火灾防控专项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及时上报总结。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重点检查突出问题。围绕本单位实际情况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行动的重点是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委属单位的:(1)消防通道、疏散标识和逃生通道;(2)消防设备(设施);(3)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制度落实;(4)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2、突出整治效果。认真核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对消防设施不齐全或陈旧老化、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不通畅、消防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消防隐患整改不彻底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力争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氛围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针对季节火灾防范特点,主动协调当地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宗教界和宗教活动场所收看“5.25”、“6.25”火灾警示片,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利用板报、墙报、手机微信等,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介绍简易灭火和便携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7至9月,组织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与市消防支队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各地宗教活动场所改善消防设施,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委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消防安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动员部署。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制定工作标准、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尤其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实行督导问效。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夏季消防检查的活动内容、工作要求,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群众知晓率,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民宗委(局)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底前报市民宗委宗教科,每月23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