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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四措施抓好民族 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发布日期: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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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四措施抓好民族

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平顶山市作为民族宗教任务较重的省辖市之一,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民宗局作为促进全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和谐稳定的职能部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权、 管理权和主动权,采取四项有效措施,主动作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健全制度,强化政治引领。研究制定《平顶山市民宗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责任。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确定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分析研判的科学性、精准度,提高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会商联动机制。明确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与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情报共享、舆情会商和联动处置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局党组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个人述职内容外,还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三是层层推进,强化管理引导。局党组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使每一名党员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深刻把握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性紧迫性。为强化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引导,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组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防范非法宗教活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各宗教团体例会,由宗教科派人带领学习宗教教职人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部署严格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外出备案制度,紧盯重点人,明确将具体表现作为其称职与否的依据。四是多方位宣传,强化舆论推动把研究宗教领域意识形态作为宗教团体联席会、县(市、区)民宗局长的重要内容,抓牢防范机制工作主动权局班子成员分头深入结对帮扶村、宗教活动场所、市级宗教团体,与基层干部面对面交流,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与信教群众谈心,摸清基层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了四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要求各宗教团体、各活动场所采取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抓好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开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课举办民族政策培训班、宗教界人士培训班、文艺演出印发宣传材料等,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