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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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关于提高基层宗教管理工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提案中对我市宗教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给与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了专项行动及后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县、乡、村层面基督教领域。针对这些问题,提案中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对于这些问题和建议,市民宗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与您进行了多次沟通,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慧民也带领宗教科的同志们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基层宗教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二是歧视信教群众的问题;三是基层宗教干部怕担责任的问题。现就这些问题和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基层宗教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提案中所列前3条问题基本上都属于此类。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和发生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压减登记基督教堂215处,压减率67%。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个别县区和基层干部确实存在工作方法简单、政策宣讲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一些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对压减政策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场所,如沟通中反映的有个别场所还有负债的情况,没有把后续工作做细做到位。针对这些问题,一是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做好信教群众的思想引导和情绪化解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二是针对个别场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乡镇和所在县区宗教管理部门反映,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三是市民宗局会同县级宗教部门,切实加强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宗教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这一方面,我们在今年4月份组织的“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中已经进行了加强。“集中宣传月”期间,全市共举办宗教干部、乡村“两员”培训班33场,培训2800人次。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宗教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宗教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关于歧视信教群众的问题。提案中提到某些村干部以不发放补贴威胁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这种做法毫无疑问是错误的,严重违背了《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经发现,我们将依法依规、依照有关程序,责成有关单位坚决严肃处理。市民宗局和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也都设立了公开监督电话(具体附后),市民宗局网站也进行了公布,欢迎广大信教群众监督举报,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的监督。关于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常遇到各种刁难的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了解,在社会上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但不仅仅是针对信教群众,在对象上具有普遍性,我们会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关于在见面沟通中提到的“一些基层干部直接向信教群众核实信仰情况,给信教群众带来困扰和不必要麻烦”的问题,省、市两级已经关注到了这一点,在今年信教群众核查登记的文件中,已经明确要求“核查登记工作要讲求方式方法,不向信教群众核对登记、不强迫群众承认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我们将督导各级干部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
三、基层宗教干部怕担责任的问题。见面沟通中反映,主要表现在宗教活动场所的随意关停上,影响了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关于“暂停”问题,今年以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颖同志多次明确指示,“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事关宗教活动场所自养问题,事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要,一定要慎重决策,宗教干部要敢于担当,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市民宗局的态度也是鲜明的、一贯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相关工作的指导,在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问题上,指导各县市区一定要科学决策,在做好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导”的态度,确保宗教领域安全、和谐、稳定。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法治建设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我市宗教界人士的呼声,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不断推动宗教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完善,切实维护好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宗教工作的开展,适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平顶山市及各县(市、区)宗教事务管理社会监督电话
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662523
联 系 人:何伟
平顶山市及各县(市、区)宗教事务管理社会监督电话
平顶山市民宗局 2662517 266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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