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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2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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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每年岁末年初,都会印发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面的通知,组织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在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根据夏季场所安全工作防范特点,印发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针对场所防汛、用电、消防、房屋安全等方面,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二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宣传月活动,提升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我们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宗教活动场所“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县(市、区)开展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消防知识方面的宣传。指导宗教团体把消防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纳入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向信教群众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三是根据教别教情做好场所安全工作。主要围绕各教的重要时间节点,如佛道教农历初一十五、伊斯兰教斋月、基督教圣诞节等,做好消防安全、活动管控人员疏散等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消防、拥堵、踩踏等安全事故。

去年,为做好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我们还印发、转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和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等重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市县两级民宗部门成立检查组80个,出动人员313人次,排查发现并整改隐患37处

今年,依据省民宗委通知精神,为做好元宵节期间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我们依据省安全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市县(市、区)强化值班执勤及应急处置进行了再明确再要求,确保了元宵节期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近期,省民宗委部署了“坚持中国化·同心正道行”主题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我们制定工作方案,待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后,拟在全市范围选定几个规范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及各县(市、区)宗教团体负责人,开展一次场所规范化管理观摩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配齐消防安全器材,优化安全工作预案。今年下半年,拟组织各县(市、区)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结合在宗教领域开展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在消防工作做的较好的县(区)选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一次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代表参加的消防技能演练观摩活动,进一步提升宗教界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总体稳定和谐

真诚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真诚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