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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民宗局落实“四个一”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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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责任一级一级到人。召开宗教场所安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区民宗局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场所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按照责任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场所安全进行检查。二是问题一项一项查找。区民宗局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带队,深入全区各个宗教活动场所对房屋安全、用水、用电、用气、食品安全卫生、消防设施等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查找,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区。三是隐患一个一个整改。安全检查小组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宗教活动场所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时间,整改要求进行规定,整改完成,经安全检查小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销号处理。四是措施一条一条抓实。针对高温天气、食品安全、场所防火、防雷电暴雨大风等各项问题,各宗教活动场所明确具体负责人,细化应对措施,一条条抓好落实,确保宗教场所整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