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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族宗教系统2018年度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0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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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宗局(委),城乡一体化社会事务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和社会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办),少数民族管理中心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顶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通知》(平法政20181号)关于今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调“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的工作要求,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平法办〔20181号)要求,现就做好平顶山市民族宗教系统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建设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面对依法行政新阶段、新要求,今年着重“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总结近年来工作推进情况,实事求是地看待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差距。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强化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和服务,提升短板和弱项,着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以提示、建议、示范、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有利于少数民族和信教参与和配合行政管理、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保护和增进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在对清真食品和宗教事务管理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防范执法矛盾纠纷。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检查指导,使行政指导融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在安排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时要对行政导工作一并部署并对行政指导案例进行收集,根据执法实际进行规范,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行政指导案例评选制度,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指导方式科学化、规范化。时间节点:全年

(二)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优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完善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优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服务流程,提高民宗事务网络服务质量,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服务信息,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时间节点:6月底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要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整体推动,实现动态提升、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场观摩、情景模拟、案例讨论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引导其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市民宗将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重点在新华区、东区、和河区选育,选育标准倾向于行政指导“互联网+行政执法”为主,各县(市区)民宗积极培育、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并作好推荐工作。三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指导郏县民积极参与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培育新的更具示范性、可复制性的示范点。时间节点:全年

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宗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责任,落实人员和各项保障制度,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工作推动。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服务、指导,市民宗委将通过调研、观摩、座谈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规范执法案例。各县(市区)民宗要加强学习交流,观摩,取长补短、共同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民宗委将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导、随机抽查、定点督促等方式方法,加强督促检查。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