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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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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宗教科
阅读:

 

  巴清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建议很好,也是我市宗教工作的重点,予以采纳,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实施。

  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尤其是每年夏季、冬春两季都安排部署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2015年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以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三查三保”活动和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宗教工作的新形势,强化工作举措,注重制度创新,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思想上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紧绷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这根弦

  (一)思想认识到位。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市委、市政府把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作为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关乎信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出问题了,再多的成绩也是零。各级宗教部门、各宗教团体、各场所改变了以往松懈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安全重于泰山,隐患治理刻不容缓。“5·25”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委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市开展场所安全排查工作。我们成立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委一把手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召开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并印发了场所排查整治方案,倒排整改进度,细化整改内容,严格工作要求。

  (三)基层贯彻落实到位。方案下发后,县(市、区)紧接着召开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县、乡、宗教场所三级均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排查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人。要求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必须达到“有人员行动、有情况反应、有工作预案、有应急保障”的“四有”标准。

  二、措施上强化排查整治,确保场所各项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我市超过三分之二的场所位于偏远农村和山区,可以说是点多、线长、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做好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必须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

   一是重视宣传教育培训。我们利用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团体例会等时机宣传培训安全知识和技能。多年来,我们每年都举办了全市宗教界上层人士培训班,邀请消防专家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专门了消防知识培训。据统计,全年市县两级宗教部门和宗教界共举办各类消防安全培训班83期,共培训人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2780人,极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技能。

   二是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民宗委组织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乡(镇、街道)、宗教团体对辖区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在排查过程中,与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一帐两书”(即:《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全市的这次排查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将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到实处,做到了不留死角,不误时机。

      三是持续做好督导抽查。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市民宗委联合消防部门组成三个督导检查组,用半年时间共深入到县(市、区)近半数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针对性的安全督导抽查,督促场所解决实际问题。自此,我市每年都安排部署对宗教活动场安全管理进行督查。所据统计,我市468处宗教活动场所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49条问题,主要是线路老化、危房、易燃物乱堆乱放、灭火器设施不齐备、彩钢房等。共累计投入整改资金共计520多万元,完成整改1630处,整改完成率为98.5%。

  三、制度上强化开拓创新,确保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常抓不懈

  在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后,我们思考如何建立场所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工作能够警钟长鸣,常住不懈。我们利用督导检查的时机多次深入到宗教场所调研,召开了由宗教部门、宗教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讨论安全工作,还广泛征求并吸收市级公安、住建、卫计委、质监局、安监局、食药局、文物局、消防等部门的意见,创新出台了《平顶山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该《规范》分为总则、组织建设、工作职责、安全标准、督导检查、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附则等八方面,以条文的形式明确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五级的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安全标准,同时建立了教育培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督查检查机制,做到了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填报台帐,定期检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规范》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定期排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安全隐患。宗教场所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形成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监管的常态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使场所安全管理不流于形式、不临阵磨枪、不应付交差,而是真抓实干、常抓不懈。

  同时也希望您对我市宗教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